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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设立“廉政奖励金” 表彰廉绩突出的“一把手”

时间: 2003-02-17 00: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意见》。《意见》明确,在各级党政“一把手”中设立“廉政奖励金”。据此,该区还对2002年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在廉洁自律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的全区22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表彰奖励。

    红花岗区设立的“廉政奖励金”制度规定,对连续三年获得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奖的党政“一把手”,将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使用。近日,红花岗区委、区政府评选了第一批廉绩突出的党政“一把手”。他们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和党风廉政监督员意见的基础上,综合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年终目标考核结果,按照“不定名额数量、严把评比关口、树立廉政品牌”的要求,评选出了优秀党政“一把手”予以表彰奖励。其中一等奖7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8人。目前,公示结果已被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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