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3-03-11 点击数: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进一步强调了教育在防治腐败中的基础地位,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为反腐倡廉提供思想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既要完善制度,改进方式方法,更要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建立常态机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逐步得到加强。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三不"的问题:一是不主动。上级有要求有部署,就抓一抓。主要领导重视了,就抓得紧一点。反之,就无所作为。二是不经常。一些地方一年就重点安排一两件事,以单一内容、单一方式、单项活动为主,忙一阵,闲半年。三是不打总体战。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没有纳入党委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与组织、宣传、党校和新闻媒体配合不够,形不成工作合力。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建立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常态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制度。要以完善和可操作性的制度建设为保证,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真正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员干部的培训计划,纳入媒体的宣传计划。要突破"贯穿"这一工作难点,在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奖惩等重要环节,搞好反腐倡廉教育。总之,要通过"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常态机制的形成。
--要建立责任机制。各级纪委作为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牵头机关,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委在履行这一职能时,操作难度很大,有时"牵头"变成"单出头"。一些部门虽然承担了宣传教育任务,但由于缺乏责任意识,或推而不动,或变形走样,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责任落实不够。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建立责任机制。为此,要做到"三个明确一个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委要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负起领导责任,纳入工作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明确牵头职责。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负有牵头责任。要强化组织协调力度,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明确部门责任。对组织、宣传、党校、文化、媒体等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搞好目标定位和任务分解,使他们知道干什么和怎么干。同时,要把艺术、出版等部门纳入视野,全面整合宣教工作资源。落实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责任,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对因疏于教育而导致单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建立激励机制。在工作中,对重视程度高、工作有创新、实际效果好的,要给予激励。建立激励机制,既要搞精神鼓励,也要有物质奖励。各级党委、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要舍得投入,确保必要的宣教工作经费开支。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奖励基金,用于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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