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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家属境外定居试点“报备”

时间:2004-08-23 00:00:00 来源:本站原创

  
   

    据《光明日报》报道鉴于近几年职务犯罪嫌疑人负案外逃人数不断攀升,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腐败犯罪后,携巨款,阖家分批逃往海外的情况。台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大会上提交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的提案。  
    提案认为: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刻不容缓。台盟中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七条具体建议。  
    这份提案得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视。今年6月10日,中纪委就提案办理情况致函台盟中央,表示提案中建议的对象范围、具体事项、监督惩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相当全面且具有现实针对性。经过认真研究,并经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意,决定从2004年7月起在部分地方和部分国有企业“按你们建议的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经中纪委纪检监察室推荐,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一定经验和基础的单位进行试点。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作了“先行试点,并慎重研究”的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对试点工作作了部署。   

新闻链接  

外逃嫌犯尚有500多人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从30多个国家、地区将230多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目前我国尚有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新华社曾播发消息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一些国有公司、企业难以为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煤体点评 

“报备”为贪官外逃加设门槛     

    据《光明日报》报道,鉴于近几年职务犯罪嫌疑人举家分批逃往国外现象不断增加的情况,台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大会上提交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的提案。该提案受到中纪委高度重视,并已部署试点工作。  
    台盟中央的这一提案对当前的反腐败工作很有建设性。密切关注把直系亲属送到国外留学和定居的领导干部,有助于缩小反腐败工作的“包围圈”,也有助于有针对性地做好贪官外逃的预防工作。  
    尽管我国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贪官举家分批外逃的现象依然触目惊心。大量贪官携巨款外逃,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损害了党纪国法的威力和震慑力。纵观已发生的贪官外逃案件,大多数贪官逃往国外的一般步骤是:先把直系亲属以各种名义送到国外“打前站”,然后再只身外逃。既然如此,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头,并以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为切入点抓预防,相对于面对大量贪官举家外逃后望洋兴叹而言,无疑是未雨绸缪之举。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实质上是将反腐败关口前移,为外逃贪官加设了一道门槛。尽管这一制度不能从根本上预防腐败行为,但可以增大腐败的风险,使纪委等部门在查处腐败时掌握主动。应当明确,密切关注把亲属送出国的领导干部,并不带有“有罪推定”的成分。诚然,并不是每一个有亲属在国外留学、定居的领导干部一定有腐败行为和外逃倾向,但“真金不怕火炼”,报备制度不会冤枉好人,却能有效地防范坏人,防止心中有鬼的贪官的外逃梦得逞,并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谨慎用权、廉洁用权。  
    当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本身并不能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要从根本上打击权力寻租行为,必须从改革权力运行机制入手,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此,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还必须和其他反腐败制度相配合,共同把“制度反腐”落到实处。 
(资料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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