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8-01 00:00:00 来源:本站原创
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邵家渡街道及时开展构建和谐班子服务创业创新活动,着力完善村干部队伍管理和预警机制,建立不称职村干部诫勉制度。
一是明确诫勉对象。街道针对村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村干部实行诫勉:法律政策观念不强,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履行职责时违背政策从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不能按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因工作不得力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能够解决的正当要求致使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宗族、派性思想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不履行职责的;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超过50%的。
二是规范诫勉程序。先由街道组织驻村干部、两委其他成员、村民代表等对不称职干部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在充分掌握资料的基础上召开班子会议依据相关规定集体研究诫勉决定;将《诫勉通知书》送达诫勉对象本人和所在村党组织,并指派专人与诫勉对象谈话;最后要求诫勉对象在接到《通知书》后的十日内写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书面报街道党工委和村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