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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偶得”优秀文章选登:纪检监察干部要与群众“零距离”
作者:   来源:临海廉政网  时间:2015-10-22  点击数:

纪检监察干部要与群众“零距离”

郑俊   涌泉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我进入了涌泉镇纪检监察队伍。短短半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最初什么都不懂的我学到了很多纪检方面的知识,也有了自己的一些体会。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做事需要细心,心系于民。纪检,是一份特殊中体现平常的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作为纪检干部,我们要放下身段,时刻与群众“零距离”。

    涌泉镇共有39个行政村,作为纪检干部,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时常都要深入村里去接触群众,倾听群众的诉求。其中大部分都是群众提出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方面的小事,有的小到邻里不和、房屋漏雨、门前积水等。刚开始,我认为这都是鸡毛蒜皮、柴米油盐的小事,放不到心上,认为不值得去做。但是老同志时常提醒我“群众的事无小事”,每个纪检干部都必须树立“专门为群众办小事”的理念,只有办好了群众的小事,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入村下乡走访调研是日常工作,也是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最直接体现。在与群众交流的过程中,有些不懂法律的群众不理解我们的意见,有些话甚至近乎“无理取闹”。不过我们仍不厌其烦地向对方解释这样做的原因,同时也希望他们能理解支持我的工作。工作之余,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纪检工作无小事,事事都不能懈怠,我必须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我们还要深怀爱民之心,只有感情上连着群众,工作上一心为群众,才能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恪尽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这是对广大干部的基本要求,但是对纪检干部还有更高的要求,那就是要做群众的贴心人,多倾听群众的诉求,认真接待上访群众,积极主动地维护群众的利益,帮助解决问题,对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之事坚决查处,只要要求是合理的,无论事情大小,都应尽最大努力让群众满意。

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一要摘下“官帽”,多听群众言,少讲大道理,用最真诚最直接的方式贴近群众;二要多些调查回访,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实地调查回访中,听听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看看是否出现新问题,想想还能为群众做些什么。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切切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真正取得进步。


来源:临海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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