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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共临海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临海市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临海廉政网  时间:2016-01-21  点击数: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中共临海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临海市
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工作报告
 
奚 国 斌
(2016年1月13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和台州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严明党的纪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纪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最新工作部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班,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全市750名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培训。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宣讲辅导、专题报告会、党报党刊网站宣传解读、以案说纪等多种形式,实现全市党员学习两部党内法规全覆盖。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选取典型案例制作电教片,用好活的反面教材,编发廉政微信160期,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二)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落实取得新进展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一年来,市委常委会先后1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3个,专题学习6次。坚持以上率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四个亲自”。市委其他常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三次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责令整改问题292个。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好责任分解、检查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全部向市委、市纪委提交书面报告,2个区块和19个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作当面报告,面对面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针对评议意见,各单位主要责任人“签字背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市纪委督促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三书两报告”等制度,对下级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13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1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16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被通报曝光。
(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者严肃处理。一年来,全市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3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4起,处理人员65人,其中受到党政纪处分27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持续进行通报曝光,全年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18起,市纪委网站曝光各地各部门顶风违纪问题39起。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查处公款购烟、公务接待提供烟酒、同城接待等违规问题11起。结合巡视整改工作,督促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督促制定公务接待管理等配套制度。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违规参与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资金借贷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村涉纪信访化解年”和“双百攻坚”专项行动,重点督办8个信访重点镇(街道)、30个信访重点村和40个重点信访件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23件,移送司法机关6人。
(四)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7件,处分258人,同比分别上升6%、20%,其中乡科级干部9人,追究党员干部刑事责任4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7.2余万元。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教育提醒成为常态。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集体研究制度,按照新的办法处置问题线索289件,了结29件。函询谈话领导干部34人,诫勉谈话40人,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之间案件及问题线索的通报、移送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检举控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035件(次),初信初访办结率98%,实名举报办结率98%。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先后交办7批共334件,办结332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为178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严明审查纪律,加强纪律审查、监控、陪护队伍建设,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五)深化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省纪委和台州市纪委工作部署,市纪委在市委办、市府办等部门新设15家派驻机构,其中归口派驻9家,单独派驻6家,实现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工作全覆盖。健全完善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组长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派驻纪检组长人选一般不从驻在部门产生的规定,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制定出台《临海市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中共临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六)全面深化“三转”,纪检监察团队建设树立新形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推进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的关系。进一步厘清职能边界,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督促主责部门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召开常委会议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2次,下基层调研27次;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坚持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市纪委机关深入开展“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狠抓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机关“三型三化”建设,修订完善和新制定出台内部管理制度5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切实防止“灯下黑”,全市共处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2人。
2015年,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较好完成了市十三届四次党代会既定工作部署,这是市委和上级纪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结果,是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平衡,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四风”和腐败问题更趋隐蔽,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农村基层涉纪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届市纪委履职的收官之年。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清醒判断、准确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全力保障“三大示范区”建设,为千年古城新崛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严明党的纪律,将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准则》、《条例》要求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中,真抓严管、动辄则咎。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要进一步严明市、镇(街道)领导班子和村级组织换届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加大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通过严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的执行。要从严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要继续旗帜鲜明地支持先行先试,鼓励改革者、支持创新者、宽容失误者,积极开展调查核实,澄清事实,为党员干部创业创新提供保障。
(二)加大问责力度,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认真执行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主抓直管机制,深化主体责任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凡事关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组)都要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暂行办法》,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凡是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同志要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认真执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督促提醒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拉票贿选、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要积极探索实践多种问责方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狠刹“四风”
深化思想认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主体责任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形成真抓严管的新常态。
坚持正风肃纪。紧盯酒局、牌局等突出问题,严查高消费娱乐餐饮等重点场所,持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和廉洁自律问题,把握好明察暗访的时间节点、节奏,做到“不歇脚、不断线,不回潮、不反弹”。重点盯住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这“三个时间节点”,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分越重。要进一步畅通“四风”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通过网络、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监督,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弘扬良好作风。把贯彻《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把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改进作风的内在动力,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抓党风、树新风、带民风。
(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纪律审查标本兼治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理解、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按照五种方式清理问题线索,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把握节奏和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形成持续震慑。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方式。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纪律审查工作从“盯违法犯罪”向“盯违纪违规”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案件审理工作按照先违纪、后违法的原则,将违纪情节在定性量纪中予以体现,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纪律审查“三支队伍”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统筹抓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在实现市级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制度,促进派驻机构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围绕“两个为主”,认真落实好两个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夯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大力推进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对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履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履职能力。
进一步扎紧反腐倡廉制度笼子。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按照党纪党规严于国法的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构建具有临海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要针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对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防止利益冲突,并将治理经验上升固化为制度成果。
(六)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压实工作责任。全面部署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把压力传导到镇(街道)、责任压到基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发挥关键作用,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的问题。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村级工程建设和惠农等领域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占集体利益的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突出、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查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七)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深入推进“三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担当起党内监督的责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化“我们的团队”专题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机关“三型三化”建设,着力打造有活力、有战斗力的纪检监察团队。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严”字当头,立规矩、划红线,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队伍建设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要进一步发挥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和台州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全力保障“三大示范区”建设,为千年古城新崛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有关名词解释
 
1、签字背书: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签字背书并不是单纯从外部和表面进行监督,而是一种权责担当的工作方法。
2、一岗双责:“一岗”指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指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3、一案双查:指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4、四种形态:2015年9月,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①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③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④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5、五种方式清理问题线索:2015年5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纪委是如何处置问题线索的》视频,披露中纪委对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为五类,即: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
6、三支队伍:纪律审查、监控、陪护队伍。
7、两个为主:指“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8、三型三化:指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来源:临海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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