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9-24 10:26:44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以来,全市大部分单位和党员干部执行情况良好,但也有少数单位和个人松劲懈怠、消极观望,更有些单位和个人有令不行、顶风违纪,变着法子组织和参与“酒局”,肆无忌惮酒后驾车,社会危害极大,社会影响恶劣。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管、严查、严惩“酒局、酒驾”等问题,切实打造清廉、平安的政治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严肃整治党员干部“酒局、酒驾”。现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
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在公务活动中严禁组织或参与“酒局”,切实做到“七个一律”: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同城一律不准安排公务用餐;下基层工作时一律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一律不准借干部调整、岗位变动等名义用公款安排宴请和聚餐;一律不准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或者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一律不准参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组织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工作日早中餐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得饮酒。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在私人聚会中注意维护良好形象,严格遵守“七个不得”:不得组织同事、下属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聚众酗酒;不得在参加其他私人聚会(休闲娱乐活动)和自费餐叙活动中劝酒、醉酒;不得酒后驾车、酒后滋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得参与有有偿陪侍服务的娱乐消费活动;不得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得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二、严肃查处
党员干部违反上述“七个一律”“七个不得”行为的,依法依纪从严从快查处,并根据“一案双查”要求,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尤其是针对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行为,坚决按照“七必”原则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一是必须先予停职;二是必须依法依纪顶格处理;三是必须严查酒驾背后的“酒局”问题;四是必须问责同车、同桌未尽提醒劝阻责任的党员干部;五是必须追究所在单位领导主体责任;六是必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七是必须减扣所在单位考核分。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网格化责任机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整治“酒局、酒驾”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压力一层一层传导下去,守住节点,寸土不让。“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条线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用铁的纪律整治顶风违纪行为。组织部门要切实采取组织措施,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宣传部门要全媒体全通道宣传严肃整治“酒局、酒驾”工作,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形成强大声势。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责,担负起依法处置的责任。
(二)完善常态化教育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党纪国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有关要求的宣传教育,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在铁规铁纪面前,“人情习惯”作不了挡箭牌,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加强责任教育、担当教育,树立干事创业的良好价值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作上,把业余时间用在学习上,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做到精神不懈怠、工作不松劲、生活不放纵,努力树立和维护良好形象。
(三)建立动态化信息共享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实时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专人和时限传递信息。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检查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开通“酒局、酒驾”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12388,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控,及时处置和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及时曝光“酒局、酒驾”查处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对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行为和处置情况,每天下午3点前报送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涉及市管干部的,一经发现即时报送。
(四)启动综合化快速处置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对党员干部“酒局、酒驾”行为,启动简易程序,快速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涉及市管干部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即时通告组织部门办理停职手续,其他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在依法依纪的前提下,党员干部“酒局、酒驾”案件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处理结果归入个人档案管理,作为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纪律和日常表现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集中整治、联合打击的高压态势。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201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