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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黎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时间: 2023-03-23 14:50:34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日前,经中共临海市委批准,临海市纪委监委对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黎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甘当“前腐后继”者;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意识,亲清不分,以权谋私,利用公权力违规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发生借贷、投资,获取巨额回报,由企业代为支付个人费用;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产开发、资质审核、工程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黎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临海市委同意,台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黎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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