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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 2022-01-24 09:22:5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临海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临海市供销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副经理张永强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接待等问题。2021年年初,张永强在房产租赁相关工作中违规接受承租人王某某提供的宴请。另外,张永强在担任墨语超市法人期间,违规在墨语超市报销市供销社部分烟酒接待等费用。2021年9月,张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2.临海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罗宇通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7月至2019年10月,罗宇通(非中共党员)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合计10444.64元。2021年12月,罗宇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3.邵家渡街道原贤居村党支部委员周孟忠违规吃喝问题。2018年8月,周孟忠在负责贤居至岭上公路拓宽改造提升工程中,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香烟、蓝莓等共计2785元。2021年12月,周孟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赔。

4.桃渚镇涧二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0年,涧二村在市级发放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外,违规给村主职干部发放村级误工补贴,共计1075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时宝,村党支部副书记、村监会主任罗炳申,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罗丙达违规领取补贴,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罗时宝、罗炳申、罗丙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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