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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时间: 2025-02-12 09:08:21   来源: 宣传教育室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出自老子的《道德经》,体现了道家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理念。它倡导人们在事情尚未发生之时就积极行动,在混乱还未出现之际就加以治理。这种前瞻性的思维方式,不仅仅是一种处世哲学,更是一种极具智慧的实践方法。

当然,这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早在商周时期,先人就通过观察自然规律,总结出“未雨绸缪”的生存智慧。《周易》中“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的谆谆告诫,《尚书》中“居安思危”的至理箴言,无不彰显出中华民族强烈的风险意识。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秦汉时期的御史制度、隋唐时期的监察体系、明清时期的巡按制度等应运而生。这些制度设计强调预防在先、监督在前,与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高度契合。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今天,重温和理解这一古老而深邃的思想,对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筑牢廉洁防线,防思想“腐”于未然。“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在这个充满多元诱惑与复杂挑战的时代,党员干部身处改革发展的前沿阵地,极易成为不良思想的“侵蚀”对象与腐败行为的“围猎”目标,一旦思想防线出现松动,就如同堤坝决口、覆水难收。这就迫切需要党员干部充分理解成长成才的时代要求,“强国有我”的青春责任,将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修炼的课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面对“灯红酒绿”的诱惑时坚守本心,在遭遇“糖衣炮弹”的攻击时毫不动摇,不断增强自身抵御腐败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需将筑牢廉洁从政防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警示教育“精准滴灌”、廉洁文化阵地“无形浸润”等方式,持续提升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强化实干担当,防责任“失”于未行。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为官避事平生耻”, 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应牢固树立“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责任意识,紧盯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常怀“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精气神,坚守“闯关夺隘、爬坡过坎”的硬作风,主动到一线风雨中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同时,作为政治生态的 “护林员”,纪检监察机关需将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容错免责机制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优化评价体系、破除“洗碗效应”,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在行动上“扛得起责任”,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自觉杜绝成为“做样子”“混日子”“撂挑子”的“躺平式”干部,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中勇立潮头、奋楫前行。 

严抓预警监督,防问题“生”于未萌。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格局,离不开对违法违纪问题内在机理的规律把握和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判防范。作为监督执纪的“排头兵”,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探头”作用,紧盯关键领域、重点项目,常态化“把脉会诊”被监督单位行权风险点,体系化搭建更新数智监督预警模型,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警在先,推动监督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完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红脸”摆在“黑脸”之前,把“出汗”摆在“出事”之前,防止“肌肤之痒”发展为“膏肓之疾”,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为党的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是防微杜渐、未兆易谋的谨慎,是毋临渴而掘井的警醒。如果不能在问题才现苗头时就解决问题,在机会刚显峥嵘时就抓住机会,就会“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贻误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推进改革的最佳时机。我们要时刻保持敏锐洞察,校准前行方向,在时代浪潮中抢占政治主动、把握发展主动、赢得战略主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伟业夯基垒土、积厚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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